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未通知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公布导航设备限用范围或者通知有误的;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未将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定期开放备案表、定期校验飞行校验报告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的;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未保持导航设备的持续适用的;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在导航设备限用影响安全运行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临时关闭设备前未征得相关运行单位同意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的;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未及时通知航空情报服务机构的;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