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章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和设置通用航空导航设备的通用机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开放许可的,由民航局予以撤销,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设置通用航空导航设备的通用机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