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四节 定期开放管理 第四十九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四节 定期开放管理 第四十九条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需要进行定期开放备案的,应当在定期校验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本规定附件6填写的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备案表、定期校验飞行校验报告报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四节 目录 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