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三节 特殊开放管理 第四十七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三节 特殊开放管理 第四十七条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出现需要进行特殊校验情形的,设置通用航空导航设备的通用机场应当主动向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