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三节 定期开放管理 第十八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三节 定期开放管理 第十八条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的飞行校验周期进行定期校验。 第三节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