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关闭相应的导航设备:

未取得导航设备投产开放许可将设备投入使用的;

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导航设备应当关闭,但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未予关闭的;

导航设备应当特殊校验而未进行特殊校验的;

导航设备特殊校验后未经地区管理局许可开放使用的;

导航设备定期校验限用结论影响飞行程序正常使用,不予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