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127条
第61.127条 飞行技能要求
申请人应当至少在下列操作上接受并记录了授权教员提供的针对所申请航空器等级的地面和飞行训练:
对于飞机类别等级:
威胁和差错的识别和管理;
飞行前操作,包括重量和平衡计算,起飞前检查,飞机勤务和发动机使用;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包括在管制机场操作、无线电通信、防撞措施及避免尾流颠簸;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临界小速度飞行,判断并改出从直线飞行和从转弯中进入的临界失速及失速;
临界大速度飞行,急盘旋下降的识别和改出;
正常及侧风起飞、着陆和复飞;
最大性能(短跑道和越障)起飞,短跑道着陆;
仅参照仪表飞行,包括完成180度水平转弯;
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的转场飞行;
夜间飞行,包括起飞、着陆和目视飞行规则(VFR)航行;
多发或者水上飞机的操作(如适用);
应急操作,包括模拟的航空器系统和设备故障;
按照空中交通管制程序、无线电通信程序和用语飞往管制机场着陆、飞越管制机场和从管制机场起飞。
对于直升机类别等级:
识别并且管理威胁和差错;
飞行前操作,包括重量和平衡的计算、起飞前检查、直升机勤务和发动机使用;
悬停、空中飞移和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包括无线电通信、防撞措施和避免尾流颠簸;
从涡环的初始阶段中改出,在发动机转速正常范围内从低旋翼转速改出的技术;
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的转场飞行;
起飞、着陆和复飞,包括正常、有风和倾斜地面的起飞和着陆;
以所需最小动力起飞和着陆,最大性能起飞和着陆,受限制区域内的运行,快速减速;
夜间飞行,包括起飞、着陆和目视飞行规则(VFR)航行;
模拟的应急程序,包括航空器和设备故障,在多发直升机上以一台发动机失去功率进近到悬停或着陆,或者在单发直升机上自转进近并着陆;
按照空中交通管制程序、无线电通信程序和用语飞往管制机场着陆、飞越管制机场和从管制机场起飞。
对于飞艇类别等级:
识别并且管理威胁和差错;
飞行前操作,包括重量和平衡的确定、飞艇的检查和勤务;
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避免相撞的预防措施和程序;
起飞技术和程序,包括相应的限制、应急程序和使用的信号;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操纵飞艇;
起飞、降落和复飞;
最大性能(越障)起飞;
仅参照仪表的飞行,包括完成180度水平转弯;
使用目视参考、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进行导航和转场飞行;
应急操作(识别漏气现象),包括模拟的飞艇设备故障;
通信程序和用语。
对于倾转旋翼机类别等级:
识别并且管理威胁和差错。
飞行前操作,包括重量和平衡的确定、倾转旋翼机的检查和勤务。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避免相撞的预防措施和程序。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操纵倾转旋翼机。
地面机动和试车;悬停、滑跑与上升;正常、无风和倾斜地面的悬停和滑跑进近与着陆。
以最小的必需动力起飞和着陆;最大性能起飞和着陆技术;限制区域内的运行;快停。
仅参照仪表飞行,包括完成180度水平转弯。
在涡环的初始阶段改出;在发动机转速正常范围内从低旋翼转速改出的技术。
使用目视参考、推测领航和有条件时使用无线电导航设备作转场飞行,包括一次至少1小时的飞行。
应急操作,包括模拟的倾转旋翼机设备故障;动力转换为自转和自转下降(如适用);传动装置和互连式传动轴故障(如适用)。
按照空中交通服务程序飞往、飞离和飞越管制机场。
通信程序和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