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105条

第61.105条 学生驾驶员单飞要求

学生驾驶员应当满足本条要求方可操纵航空器单飞。

学生驾驶员应当通过由授权教员实施的理论考试,证明其具有要求的航空知识。理论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本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中的适用部分;

单飞所用机场的空中交通规则和程序;

所用航空器的飞行特性和运行限制。

在被批准实施单飞前,学生驾驶员应当已经接受并记录了单飞所用航空器的适用动作与程序的飞行训练,并经授权教员在该型号或类似航空器上检查,认为该驾驶员熟练掌握了这些动作与程序,能够安全实施单飞。单飞前至少应当完成下列动作与程序的飞行训练:

对于飞机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小、中、大坡度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正常和不同阻力形态下作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从巡航速度到最小速度的各种空速飞行;

从不同高度和功率组合进入失速,并在开始失速时改出,以及从完全失速中改出;

(xi)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i)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i)模拟发动机故障进近至着陆区域;

(xiv)复飞;

(xv)对单发飞机,侧滑修正目测并着陆。

对于直升机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小、中、大坡度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以各种空速飞行;

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参考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进近至着陆区域;

(xiii)悬停和悬停转弯;

(xiv)复飞;

(xv)模拟应急程序,包括自转下降至恢复功率悬停;

(xvi)快速减速;

(xvii)模拟单发失效进近并着陆(对多发直升机)。

对于飞艇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从巡航速度到最小速度的各种空速飞行;

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装配、压舱配平,控制副气囊的压力及过热;

(xiii)以正静平衡和以负静平衡着陆。

对于倾转旋翼机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小、中、大坡度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从巡航速度到最小速度的各种空速飞行;

从不同高度和功率组合进入失速,并在开始失速时改出,以及从完全失速中改出;

(xi)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i)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i)模拟发动机故障进近至着陆区域;

(xiv)复飞;

(xv)进近至着陆区域;

(xvi)悬停和悬停转弯;

(xvii)模拟单发失效进近并着陆(对多发倾转旋翼机)。

对于初级飞机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小、中、大坡度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正常和不同阻力形态下作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从巡航速度到最小速度的各种空速飞行;

从不同高度和功率组合进入失速,并在开始失速时改出,以及从完全失速中改出;

(xi)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i)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i)模拟发动机故障进近至着陆区域;

(xiv)复飞;

(xv)侧滑修正目测并着陆。

对于自转旋翼机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小、中、大坡度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以各种空速飞行;

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参考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进近至着陆区域;

(xiii)带动力和模拟关闭动力的快速下降,并从这些飞行状态中改出;

(xiv)复飞;

(xv)模拟应急程序,包括模拟关闭动力着陆和模拟起飞期间动力装置失效。

对于滑翔机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如适用)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如适用);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转弯(如适用);

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程序;

(v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使用高阻和低阻形态作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viii)以各种空速飞行;

(ix)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如适用);

(xi)牵引索的检查、信号和脱钩程序(如适用);

(xii)飞机牵引、地面牵引、自身动力或自行弹射起飞程序;

(xiii)滑翔机拆卸和组装程序;

(xiv)失速进入、失速和失速改出;

(xv)直线滑翔、转弯和盘旋;

(xvi)正常和侧风着陆;

(xvii)侧滑修正目测并着陆;

(xviii)利用上升气流的程序和技术;

(xix)应急操作,包括牵引索断裂程序。

对于自由气球的学生驾驶员:

组装程序;

(ii)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的检查;

(iii)上升和下降;

(iv)着陆和恢复程序;

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vi)相应的热空气或气源、配重、活门、放气门和裂幅的使用;

(vii)模拟紧急情况下,放气门或裂幅的使用;

(viii)风对上升和进近角度的影响;

(ix)障碍物观测和避让技术。

对于小型飞艇的学生驾驶员:

飞行准备程序,包括飞行前计划和准备,航空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操作检查;

(ii)开车、试车和滑行;

(iii)正常和侧风起飞、着陆;

(iv)平直飞行,两个方向的转弯;

上升和上升转弯;

(vi)机场起落航线,包括加入和脱离程序;

(vii)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viii)带转弯和不带转弯的下降;

(ix)从巡航速度到最小速度的各种空速飞行;

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xi)参照地面的机动飞行;

(xii)装配、压舱配平,控制副气囊的压力及过热;

(xiii)以正静平衡和以负静平衡着陆。

学生驾驶员在操作航空器单飞之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在学生驾驶员执照上,有授权教员针对其所飞型号航空器的签字批准;

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有授权教员的签字,证明其在单飞日期之前90天内接受了所飞型号航空器的训练。

学生驾驶员在夜间操作航空器单飞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已经接受了夜间飞行训练,包括在拟实施单飞的机场进行的夜间起飞、进近、着陆和复飞训练;

已经接受了在拟实施单飞的机场附近进行的夜间航行训练;

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有授权教员的签字,证明其在夜间单飞日期之前90天内接受了所飞型号航空器的训练。

授权教员在批准学生驾驶员每次单飞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单飞所用型号航空器上,已向该驾驶员提供了训练;

认为该驾驶员已熟练掌握本条规定的动作和程序;

认为该驾驶员已熟悉所飞型号航空器;

确认学生驾驶员执照已经由提供飞行训练的授权教员针对所飞型号航空器签署;

在该学生驾驶员的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批准其在所飞型号航空器上单飞,或者确认授权教员的签字是在90天的有效期内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