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81条
第61.81条 增加航空器等级
在驾驶员执照上增加航空器等级,申请人应当符合本条(b)到(d)的相应条件。但是在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上增加航空器等级,应当按照本规则I章 的规定执行。
在驾驶员执照上增加类别等级,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完成了相应执照类别和级别等级(如适用)要求的训练,符合本规则规定的相应执照类别和级别等级(如适用)的航空经历要求;
由授权教员在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或者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其在相应执照类别和级别等级(如适用)的航空知识方面是合格的;
由授权教员在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或者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其在相应执照类别和级别等级(如适用)的飞行技能方面是合格的;
通过了相应执照类别等级和执照种类要求的理论考试;
通过了相应执照类别和级别等级(如适用)要求的实践考试。
在驾驶员执照上增加级别等级,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完成了相应执照级别等级要求的训练,满足本规则相应执照级别等级的航空经历要求;
由授权教员在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或者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其在相应执照级别等级的航空知识方面是合格的;
由授权教员在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或者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其在相应执照级别等级的飞行技能方面是合格的;
通过了相应执照级别等级要求的理论考试,但是持有飞机或初级飞机类别的申请人在同种执照的同类别等级中增加级别等级,不需要参加理论考试。
通过了相应执照级别等级要求的实践考试。
在驾驶员执照上增加型别等级或者在增加航空器类别等级或级别等级的同时增加型别等级的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持有或者同时取得适合于所申请类别、级别或型别等级的仪表等级。
由授权教员在申请人飞行经历记录本或者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其在相应执照的类别、级别和型别等级的航空知识方面是合格的。
由授权教员在申请人飞行经历记录本或者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其在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对相应航空器类别、级别和型别等级要求的飞行技能方面是合格的。
通过了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对相应航空器类别、级别和型别等级要求的实践考试。
实践考试应当在实际或者模拟仪表条件下执行,但是如果该航空器型号审定为不能在仪表飞行规则下运行,或者申请人没有完成仪表等级训练,因而实践考试没有在仪表条件进行,则该申请人只能获得带有“仅限于VFR”限制的型别等级。“仅限于VFR”限制可以在通过实际或者模拟仪表条件下的实践考试后撤销。当颁发仪表等级给持有一个或者多个型别等级的人员时,在此人没有演示其仪表能力的每一个航空器型别等级上都应注明“仅限于VFR”限制。
如果申请人在增加航空器类别等级或者级别等级的同时增加型别等级,则应当按照本条(b)或(c)要求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
参加CCAR-121部或CCAR-135部运行的驾驶员只需要符合本条(d)(1)、(d)(4)和(d)(5)的规定,但是应当由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签字证明其已经完成了合格证持有人依据经批准训练大纲实施的训练。
对于飞机,本条(b)、(c)和(d)规定的各项操作应当在与所申请的增加等级为同一类别、级别和型别的飞机上进行。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应要求使用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进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使用C级或者D级飞行模拟机代替飞机完成除飞行前检查外的所有训练和考试:
持有涡轮喷气飞机一个型别等级,申请在涡轮喷气飞机上增加另一个型别等级;
(ii)持有涡轮螺旋桨飞机一个型别等级,申请在涡轮螺旋桨飞机上增加另一个型别等级;
(iii)至少具有2,0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其中500小时是在与所申请型别等级相同级别的涡轮动力飞机上获得的;
(iv)至少具有5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是在与所申请等级飞机同一型别的飞机上获得的;
至少具有1,0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是在至少两个不同型别的飞机上获得的。
不符合本条(e)(1)要求的申请人申请增加等级时,可以使用飞行模拟机或者飞行训练器进行训练和考试。但是,下列动作和程序应当在飞机上完成:
飞行前检查;
(ii)正常起飞;
(iii)正常仪表着陆系统(ILS)进近;
(iv)中断进近;
正常着陆。
对于直升机,本条(b)、(c)和(d)规定的各项操作应当在与所申请的增加等级是同一型别的直升机上进行。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应要求使用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进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申请涡轮动力直升机的型别等级时,可以使用C级或者D级飞行模拟机代替直升机完成除飞行前检查外的所有训练和考试:
持有涡轮动力直升机一个型别等级,申请在涡轮动力直升机上增加另一个型别等级;
(ii)至少具有2,0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其中500小时是在涡轮动力直升机上获得的;
(iii)至少具有5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是在同一型别的直升机上获得的;
(iv)至少具有1,0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是在至少两个不同型别的涡轮动力直升机上获得的。
不符合本条(f)(1)要求的申请人申请增加等级时,可以使用飞行模拟机或者飞行训练器进行训练和考试。但是,下列动作和程序应当在直升机上完成:
飞行前检查;
(ii)正常起飞;
(iii)正常仪表着陆系统(ILS)进近;
(iv)中断进近;
正常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