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33条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33条 第61.33条 考试的一般程序 按本规则规定进行的各项考试,应当由局方指定人员主持,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第61.31条 目录 第61.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