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245条

第61.245条 理论考试中的作弊或其他禁止的行为的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则第61.37条规定的执照或等级申请人,局方对申请人予以警告,申请人自该行为被发现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按照本规则颁发的执照或等级以及考试。

对于违反本规则第61.37条规定的执照或等级持有人,局方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同时撤销相应的执照等级,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飞行运行并交回其已取得的相应执照。驾驶员执照等级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当事人不得申请按照本规则颁发的执照或等级以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