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237条

第61.237条 近期经历要求

地面教员执照持有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方能履行地面教员的职责:

在前12个日历月内,担任地面教员至少3个月;

在前12个日历月内,取得了授权地面教员或者飞行教员的签字,证明其已熟练掌握本规则61.233(a)(5)和(a)(6)规定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