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合格审定规则(2018年) 第63.3条 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合格审定规则(2018年) 第63.3条 第63.3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执照的申请、颁发与管理。 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执照与等级的申请和权利行使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63.1条 目录 第6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