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200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事故处理协调小组应当公布电话号码和联络方式,以便获取有关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进一步信息、寻找罹难者、幸存者、失踪者信息和身份鉴定工作、事故调查及其他有关信息,方便家属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