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7.30条

第147.30条 监督检查

局方对维修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对维修培训质量管理进行抽查;

因培训学员涉及不安全事件进行相关调查;

根据其他维修培训质量信息开展检查或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