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5.39条
第145.39条 不能保持本单位持续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处罚
维修单位违反本规则第145.13条规定,不能保持本单位持续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由局方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造成事故且维修单位负有责任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维修许可证或者相关维修项目。
维修单位违反本规则第145.13条规定,不能保持本单位持续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由局方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造成事故且维修单位负有责任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维修许可证或者相关维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