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5.38条

第145.38条 欺骗、贿赂取得许可的处罚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由局方撤销相应的维修许可,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维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