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5.34条

第145.34条 监督检查

局方结合下列工作监督维修单位对本规则要求的符合性情况:

按照本规则第145.11条第一款申请维修许可证变更的审查;

按照本规则第145.11条第二款对维修单位手册修改的审查;

涉及维修质量和民用航空器事件的调查;

其他计划和非计划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