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第五章 罚则第66.41条伪造申请材料的处理 (b)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b) 第五章 罚则第66.41条伪造申请材料的处理 (b) 违反规定进行维修工作并且隐瞒情况不据实报告的; (a) 目录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