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六章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责任 第一节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一节 第六章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责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境内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将危险品航空运输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单独建立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三十五条 境内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明确适当的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进行管理。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对从事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的协议方或者合作方加强诚信管理,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托运人及托运人代理人诚信评价机制。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