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空域规范 第八节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八节 第四章 空域规范 第八节 机场仪表飞行程序的保护 第八十四条 设立机场管制地带的机场,机场管制地带应当包含距离受到限制的起始进近航段的超障区主区以及标准仪表离场航线,以便提供D类空域的保护。 第八十五条 起始进近航段和等待航线区域通常应当包含在终端(进近)管制区或者区域管制区内。起始进近高度低于管制区阶梯的,应当提高起始进近高度。 第八十六条 机场仪表进场或者离场飞行程序建立、变更或者撤销的,程序设计部门应当及时协调空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机场仪表进近程序保护空域的意见。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