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三章 认证 第三十五条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认证 第三十五条 规范化基础管理的审核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平正直、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规范化基础管理的审核人员,应当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