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八章 特许飞行证 第21.213条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21.213条 第八章 特许飞行证 第21.213条 特许飞行证的申请和颁发 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可以申请该航空器的特许飞行证;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申请书; 局方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提出确保飞行安全的限制条件,颁发规定了明确类别和必要限制的特许飞行证。 第21.212条 目录 第21.2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