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21.118条

第21.118条 持证人的权利

补充型号合格证和改装设计批准书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对于航空器,符合本规定第七章相关规定时,可以获得适航证;

对于发动机或者螺旋桨,可以安装在经审定的航空器上;

符合本规定第六章相关规定时,可以获得该补充型号合格证或者改装设计批准书批准的型号设计更改的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