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21.51条

第21.51条 有效期和证件检查

除局方另行规定终止日期外,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长期有效。局方确认必要时,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持有人应当提交相应证件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