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21.509条

第21.509条 持续评审

航空器交付运行后,民航局飞行标准部门将根据下述情况开展运行符合性持续评审:

使用人对评审结论的反馈;

涉及影响运行符合性结论的航空器设计更改。

运行符合性持续评审的结论以修订航空器评审报告的方式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