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制度及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及时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