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许可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