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九条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九条 申请执照的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照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撤销其执照,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