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操作人员岗位配置应当满足安全运行需要,并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交给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