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2007年)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2007年) 第五条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核准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并组织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及相关考核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