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四十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驻场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本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车辆碰撞航空器事故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