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七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机场管理机构。 除非航空器的移动受阻,否则所有涉及人员均应留在现场,肇事车辆也应保持事发后的状态,直至处理人员达到现场为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第七章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