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七十三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通用机场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