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未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境外设计咨询机构不得独立承担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可与符合资质条件的境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运输机场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