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1998年) 第五章 机场运行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199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机场运行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 安全检查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托运行李安全检查流程符合民航总局有关规定的要求; 功能、技术性能完好,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