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八章 使用管理 第五十九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八章 使用管理 第五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中国民航局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已经由中国民航局通告公布的机场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机场设备。 机场设备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设备老化导致性能下降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