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五章 检验 第三节 质量一致性审核 第四十四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检验 第三节 质量一致性审核 第四十四条 制造商未通过质量一致性审核的,检验机构应当撤回对其所有同类机场设备检验合格的结论,并及时报告中国民航局。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