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检验机构的法人或者法人授权组织,应当向中国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应材料。

中国民航局收到申请后对检验机构进行评估,对认定的检验机构发布公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