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本机场及驻场单位的所有在用机场设备进行登记。使用单位应当在机场设备投入使用前,向机场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并及时向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机场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信息。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本机场及驻场单位所有在用机场设备的登记信息、安全技术档案信息录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