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进口机场设备 第四十五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进口机场设备 第四十五条 对于进口数量较少、境外无互认检验机构的机场设备,可以由民航局认定的检验机构在境内对进口的机场设备进行逐一检验。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