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97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97条 第92.97条 接受检查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持有人应当接受局方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行使其执照载明的权利。 第92.95条 目录 第92.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