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661条

第92.661条 运营规范的修改

在下列情形下,局方可以修改按本章颁发的运营规范:

局方认为为了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修改。

合格证持有人申请修改,且局方认为安全和公众利益允许此种修改。

运营规范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合格证持有人申请修改。

运营规范的修改,应当符合局方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