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645条

第92.645条 颁发条件

运行人申请运营合格证和相应运营规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符合本规则B章安全操控要求的操控员。

有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有关设施、设备。

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和规程实施安全运营的能力。

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为营利法人。

涉及外商投资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