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625条
第92.625条 飞行区域限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应当遵守运行控制系统的相应限制,避免无人驾驶航空器进入限制区域。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应当准确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位置,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误入空中危险区和禁区。
根据安全需要,相关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对一个特定区域实施临时的飞行限制,或者临时关闭部分适飞空域,局方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将发布航行通告并说明该区域的危险和限制的条件。
在按本条(c)款发布航行通告后,凡进入该临时限制区域的航空器应当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特殊批准,并按空中交通管制的指令飞行。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人满足局方相关要求后,方可进入融合飞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