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四节 适航批准 第92.471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471条 第四节 适航批准 第92.471条 特许飞行证的适航检查和颁发 局方收到特许飞行证申请后进行审查,提出确保飞行安全的限制条件,按照局方相关要求进行适航检查,颁发规定了明确用途和必要限制的特许飞行证。 第92.467条 目录 第92.47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