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2008年) 第五条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200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施工现场公示时限是: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销售现场公示时限是:销售之日起至销售结束。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