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七条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七条 国家民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发布全国民族统计资料。地方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发布本行政区域民族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