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六条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六条 民族统计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全国民族统计资料由国家民委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民族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机构统一管理。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