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发布机关 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全国老龄办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主管部门、老龄办,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主管部门、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质量技…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国…

一、 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从国情出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参与标准化工作。以…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研究编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强标准研究、制修订和宣传贯彻,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在全… 2. 坚持突出重点。要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为重点,着眼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制定,优先制定和实施老年人服务需… 3. 坚持市场导向。要密切与市场的联系、体现行业特点,及时反映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增强标准的市场适用性,更好地为养老服务业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 4. 坚持注重实效。坚持标准实施与规范市场行为相结合,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老年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价,不断总结推… (三) 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涵盖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以及老年人产品用品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

三、 主要任务

(一) 加快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紧完善包括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在内的养老服务… (二) 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研究。积极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深入分析研究养老服务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业标… (三) 抓好养老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要积极探索标准宣传贯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通过培训、论坛、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大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力争使养老服务标准落… (四) 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管理标准化。要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要求,按照《民政部关于在民政范围内推进管理标准化建… (五) 健全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要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协议制度,明确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

四、 保障措施

(一)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要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研究力量,建立统筹… (二) 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 (三) 加强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培养行业组织、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骨干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使其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 民 政 部 国家标准委